雙溪園籌建委員會為明湖二街及三街雙溪園開發計劃之籌建委員會,成立於民國6x年(待確認實際年度)

雙溪林園管理委員會為明湖三街已戶之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於西元2006年

* 雙溪園籌建委員會於2006年8月交接社區開發剩餘資金及同意每年利息撥入管理委員會做為社區路燈、除草、及雜項支出。

* 雙溪林園管理委員則代為管理尚未建屋的建照管制卡等,協助未建戶遵守法令及開發計劃以順利取得房屋使用執照。保管社區開發剩餘資金及支付尚未施做的公共管路及社區汙水處理運轉的費用

 

社區限制:

1.依社區山坡地開發計劃,有總量管制及人數的限制,每塊土地不可分割且只能蓋一戶。(若要分割土地、蓋套房或公寓者勿入,購地者莫悔之)

2.原開發計劃沒有規劃公共區域,故本社區沒有管理室及警衞室。(若需要有警衛看管出入口或管理員收發信件或代為處理公共事務者勿入)

3.空地尚有許多,地主不太常關心土地狀況,除管委會年度請人除草或環保局通知地主處理之外,其餘時間雜草叢生。(不喜歡雜草在鄰請勿入)

5.社區路燈常因雨短路,雨後的路燈。(不能接受者請勿入)

6.社區住戶大多閉門深居,不喜造成別人困擾,同時也不太參與公共事務。(需要熱鬧或別人服務者請勿入,歡迎有熱情、熱忱且願意付出的人加入)

欲來當鄰居者請仔細考慮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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